上传时间:2017-01-04 09:22:32 来源:德育处 浏览: 次
公 示
各位老师、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川教函〔2016〕643号)和成都市教育局(成教函〔2016〕133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分配给我校的指标(2个市“三好”学生、2个市优秀学生干部、1个市先进班集体),我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已于2016年12月30日对高中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截止到2017年1月3日无不同意见反映。学校于2017年1月4日到他们所在班级对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
姓 名 | 表 决 意 见 | ||
赞成(人) | 不赞成(人) | 弃权(人) | |
张凌义 | 51 | 0 | 0 |
马嘉 | 51 | 0 | 0 |
刘羽薇 | 53 | 0 | 0 |
陈宇彤 | 44 | 0 | 1 |
以上同学符合成都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1月8日之前向四川省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德育处反映。
四川省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