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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家宪法日

上传时间:2016-12-04 13:18:28   来源:石室天府中学  浏览: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是以纪念一个国家现行宪法正式生效为主题的法定节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目的在于纪念现行宪法的诞生,弘扬宪法传统,树立宪法权威,培养社会公众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的意识。大多数国家是在宪法正式颁布实施若干年之后设立国家宪法日。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是现行有效的宪法。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规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下称《决定》)规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12月4日,我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国务院、地方人大及政府以及一些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都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的宪法主题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12·4,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借此,相信宪法精神会传播的越来越远,法制建设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