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2012-03-09 01:21:01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各区(市)县教研室(进修校)、教育学会:
各书法教育实验学校:
为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201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写字(书法)教育教学水平,我们将在本年度开展中小学写字(书法)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与方式
这次评比活动内容为一至九年级的写字(书法)课的课堂教学,可自选课题。
活动采取各区(市)县先组织现场评比(或推选)上报教学实录光盘,成都市再组织评选,并择优展示交流的方式。
每个区(市)县遴选后报市4节课,分别在1至2年级(铅笔)、3至4年级(钢笔)、5至6年级(毛笔)、7至9年级(硬笔或软笔),各选一节。
本次评比将设等级奖,予以表彰。
二、活动安排
评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3至9月期间,各区(市)县组织现场评比(或推选)。
2.10月至11月,市组织评选。成都市组织评委进行评选和调研。
3.年底(或明年初),成都市推选出优质进行现场汇报交流。
三、评选要求
1.本次评比由区(市)县组织评选后统一上报市,并附上推荐意见。
2.参加评比应遵循教学纲要的要求,贯彻教育部有关中小学学校书法教育的精神,可根据《写字(书法)课堂教学评估标准》(见附件1)进行评选。
3.参加评比应当选择现行课堂教学的课题及内容,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确定不同年级的硬笔或毛笔教学。
4.各区(市)县报送成都市教科院的四节课,均以每节课一光盘方式(确保能正常播放)报送,并附上各课的《写字(书法)课教学设计表》(见附件2)。
5.报送时间为10月29至31日。报送地点为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B栋504室(东马棚街1号),请交罗老师 (电话:18980907685 86630189)。
具体内容见附件: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成都市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委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