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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学时的要求及认定办法(节选自继续教育文件)

上传时间:2012-05-17 17:12:47   来源:本站  浏览:

  每位成熟教师原则上每年要完成72学时的规范性培训,2012年要晋升职称的教师,累计前五年(2008-2012年)的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学时要达到272学时。

  1.参加入选成都市继续教育课程超市菜单的集中培训记规范性学时半天4学时,共36学时。

  2.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的“市级教师发展基地学校”开展的校本研修记规范性培训40学时。

  3.经各区(市)县教育局批准的校本研修基地学校,开展的校本研修记规范性培训25学时。

  4.完成网上视频课程学习最多记规范性20学时。

  5.完成网上提交自学反思记规范性培训8学时,完成网上提交读书笔记记规范性培训8学时。

  6.本学年度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晋升职称《计算机》和《科技知识》等职称考试取得合格证,当年凭合格证各记规范性培训50学时。

  7.参加省市语委普通话测试并取得证书的,当年凭证书可记一定的继续教育规范性学时,具体折算标准为:三甲记7学时;二乙记10学时;二甲及以上记14学时。

  8.承担继续教育讲课任务的教师,按照讲课实际学时的1:4记学时。

  9.教师参加成都市教师发展中心、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它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按实际接受培训时间计算学时(以培训单位颁发的学时证明为准)。考核不合格的按实际接受培训学时的30%计算学时。

  10. 教师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高等院校举办的学历教育或其他业务进修,每及格一科记15学时,不及格科记5学时。以培训院校出具的学时证明和成绩通知为登记依据。

  11.承担学校“师徒牵手”任务的指导教师,依据指导计划和活动记录由学校评定每学期最多可记10学时。(由学校出据相关的学时证眀并加盖公章) 

  12.参加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结业证书的教师,按相关规定登记相应学时。

  13. 参加四川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管理中心组织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网络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记规范性学时30学时。

 

  请各位老师(特别是在职在编教师)本月内将已取得《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交研修室唐志哲进行登记,今年要评职称的老师(针对于在职在编教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唐志哲沟通。

 

                                                            教学处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