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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成都石室天府中学报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时间:2014-12-20 00:57:20   来源:教学处  浏览:

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成都石室天府中学报名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做好本次报名工作,保证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报名工作万无一失。特制定《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成都石室天府中学报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陈金强

副组长:唐宇

成员:李成斌、龙希乔、陈瑶

二、工作小组

1、政策宣传小组

组长:李成斌

组员:龙希乔、李静、田玥、徐中华、曹李、罗光建、陈瑶

2、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龙希乔

组员:李静、田玥、徐中华、曹李、罗光建

3、网报工作小组

组长:邹虎

组员:陈瑶、雷川

4、信息安全小组

  组长:龙希乔

组员:李静、田玥、徐中华、曹李、罗光建、陈瑶

5、面颊、指纹采集小组

  组长:邹虎

组员:雷川、专业照相机构

6、信息确认小组

组长:龙希乔

组员:李静、田玥、徐中华、曹李、罗光建、陈瑶

三、各工作小组任务及职责

(一)、政策宣传小组

1、2014年12月19日,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高2012级班主任会议,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掌握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

2、做好宣传工作。班主任在熟读政策后,于12月19日—24日组织召开家长会、学生大会,发放《告家长书》(详见附件1),通过QQ群、亚教网等形式告知家长本次高考报名的时间,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政策。保证通知到每个学生、家长。相关政策文件将会挂在学校校园网,制作专门的展板陈列在教学处的橱窗。让家长、考生、教师充分了解本次高考报名的条件,不漏报,不错报;班主任、家长、考生清楚报名资格并要求考生做好自查,备好材料,确保资格审查顺利进行。

(二)、资格审查小组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班主任签订责任书(详见附件2),认真审核学生的相关信息。

4、验学生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薄原件,要求学生交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注意学生的关键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等)是否与身份证上一致。

5、三州十县两区及连片扶贫地区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具体地点请参照附件3。

6、申请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三)、网报工作小组

1、派专人到区上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等相关培训,保证清楚会用,能够培训并指导学生完成相关报名工作;

2、学校安排时间,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参照附件4的时间及安排,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班主任老师到场,在学生填报完信息后进行现场检查,以免出现文理科选择错误等问题,确保本次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确保零失误;

3、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执行。

(四)、信息安全小组

1、班主任、教学处工作人员签订信息安全责任书,确保学生报名信息不外泄,保证本次高考报名数据准确、安全、有效;

2、班主任、教学处工作人员的电脑要设密码,移动电子设备随身携带,相关资料要单独保存,不能让学生协助帮忙管理信息;

3、学生报名的信息资料,除了在常用电脑上保存外,还要另存在其他电脑或设备上,以备不时之需。如有紧急情况发生,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

3、如学生信息泄露,将进行责任倒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面颊、指纹采集小组

根据今年的新规定,我校将请专人到校进行学生面颊采集工作,请各班主任提前通知学生务必准时到场,保证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六)、信息确认小组

考生现场确认信息。提醒考生核对自己填报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指导。各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班主任的培训和对考生的指导,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审查、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小组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办法,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把关,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协作,狠抓落实,严防“高考移民”、违规报名等事件的发生。

3、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网报小组要组织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程序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采集有关报名信息,完成报名手续。信息采集完成后,要组织考生本人对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认真校对并签名确认。

4、牢固树立服务考生、服务教育、服务社会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热情服务,确保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得到优质完善的服务。体现学校 “规范、有序、高效、服务”的教学理念。

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1: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关于2015年高考报名相关事宜告家长书

附件2:三州十县两区及连片扶贫地区

附件3: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

附件1:

    成都石室天府中学

关于2015年高考报名相关事宜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14年12月26日至29日进行。为了做好报名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15年高考报名按2014年的规定条件审查办理。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其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其招生专业类包括:01农林牧渔类、02土木水利类、03财经商贸类、04信息技术一类、05信息技术二类、06加工制造类、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08文化艺术类、09旅游服务一类、10旅游服务二类、11轻纺食品类、12医药卫生一类、14医药卫生三类、16材料类、17全国供销合作社。

报考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旅游服务一类、财经商贸类和土木水利类等六个专业考试类的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一个初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具有报考资格。

报考医药卫生三类的考生须是就读中职学校前户籍为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的阿坝、甘孜、凉山三所卫校农村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4.藏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办法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藏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函〔2011〕133号)的要求执行。

二、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实行大学和中专兼报的办法。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考试考生,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有地域性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县(市、区)正式户籍的考生才能享受所在地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其中三州十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2.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具体工作方案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通知考生。成都市高新区的报名日程是:网是报名是2014年12月26日至29日,现场确认暂定2015年1月4到12日。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作为审查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户籍等信息的依据。现场确认时,将采集考生的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3.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4年12月23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四川籍考生在外省就读,但不符合在当地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应回川报名考试。

4.报考医药卫生三类的考生,由就读中职学校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就读中职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

5.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6.考生本人的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考生须在1月6日至12日在县(市、区)招办或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对自己输入的基础信息进行现场确认。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7.在县(市、区)招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8.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月19日-1月23日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执行。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下简称政考)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政考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招委〔2002〕16号)执行。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报名登记表》中。政考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招办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须在指定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11号)、《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0〕51号)和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普通高校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0号)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体检结论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由县(市、区)招办组织复查一次;复查后不能作出准确结论的,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县招办介绍,由市州招办确定医院再复查一次;仍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者,不再复查。非招生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为考生所提供的体检材料,一律无效。

体检费按各市州物价、财政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成都石室天府中学高2012级年级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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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单

附件2:

三州十县两区: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仁和区、金口河区

定向扶贫:
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
绵阳市: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
广元市:元坝区、朝天区、剑阁县、旺苍县、青川县、苍溪县
乐山市:沐川县、马边彝族自治县
南充市:仪陇县
宜宾市:屏山县
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
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
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美姑县、雷波县

附件3:

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